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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模式及启示

兴业银行1.33亿国有股权邀请招标转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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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产权转让方:某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

产权受让方:福建省烟草公司(国有独资企业)

交易标的(项目)名称:兴业银行1.33亿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其他参与的中介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交易简况:

2004年3月底,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接受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后,迅速成立了以交易部、招标部成员组成的项目组,中心领导任组长,负责项目的策划和组织。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共经历了方案设计、信息披露、资格预审、招标材料制作、投标、决标、结算过户共七个阶段,历时一个半月。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涉及金融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广,为确保本次股权转让一次性成功。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严格遵循金融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充分分析该项目的特殊性后,精心策划,确定了“先征集,再资格审查,最后确定交易方式” 的方案,为该项目的成功转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整个转让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实现政府意图的最大化、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兴业银行股权转让项目的信息通过股东信息披露和向有意向的投资方发出了邀请函等方式在业界范围内广泛征集。消息发布后,立即吸引了包括福建省烟草公司、健力宝(广州)集团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公司、福建七匹狼投资公司、四川川投控股公司、福建三木集团公司、上海国之杰等实力公司的目光。

为确保股东资格的合规性和资格预审阶段的公开、公平、公正,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订资格评审原则、评审方法,并向各意向方公开,同时还聘请了法律、证券、财务、银行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意向方的资格、资信、法律文书等进行评审。整个评审过程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的。经过科学、严谨的综合评定,评委会向委托方推荐了三家符合资质的意向方。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依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三家意向方发出了邀请招标文件。2004年5月20日,三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了各自的投标材料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由于在项目推介阶段就对标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经过公开开标,各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标底价,其中福建省烟草公司报出的4.14亿为最高报价,取得了1.33亿兴业银行股权的受让权。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股权转让的成交价比净资产值3.1亿高出了1.04亿元,增幅高达33.48%。该项目的成功转让是对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的改革,也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一次大胆尝试,对各地实现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的有效退出及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体制的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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